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九十八条

第四章 空 域 / 第五节 航路和航线

第九十八条

空中交通管制航路和航线的下限应当不低于最低飞行高度层,其上限与飞行高度层的上限一致。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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