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 第九十八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九十八条第四章 空 域 / 第五节 航路和航线第九十八条空中交通管制航路和航线的下限应当不低于最低飞行高度层,其上限与飞行高度层的上限一致。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