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 第七十六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七十六条第三章 管制员执照及培训 / 第二节 管制员培训第七十六条完成管制基础专业培训前,受训人员应当在空中交通管制岗位上进行实习,了解管制员基本工作情况。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