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 第七十二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七十二条第三章 管制员执照及培训 / 第一节 管制员执照第七十二条管制员执照类别包括机场管制、进近管制、区域管制、进近雷达管制、精密进近雷达管制、区域雷达管制、飞行服务和运行监控等八类。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