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七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空中交通流量管理是在空中交通流量接近或者达到空中交通管制可用能力时,适时地进行调整,保证空中交通最佳地流入或者通过相应区域,提高机场、空域可用容量的利用率。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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