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六百三十五条
第十八章 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无人驾驶航空器 / 第一节 无人驾驶自由气球
第六百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施放重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使用本章所要求的有关终止运行的装置: (一)天气条件低于规定的运行要求时; (二)因故障或者其他原因,继续运行将对空中交通活动或者地面人员、财产造成危害的。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十八章 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无人驾驶航空器 / 第一节 无人驾驶自由气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施放重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使用本章所要求的有关终止运行的装置: (一)天气条件低于规定的运行要求时; (二)因故障或者其他原因,继续运行将对空中交通活动或者地面人员、财产造成危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