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六十三条
第二章 机构与运行管理 / 第九节 管制运行记录
第六十三条
管制单位应当设立管制工作日志,记录管制单位运行基本情况和管制岗位人员工作情况。管制工作日志应当记录以下内容: (一)管制席位开放和关闭情况; (二)管制岗位人员工作及准备情况; (三)管制岗位值班时间和交接班情况; (四)管制设备工作情况; (五)机场和导航设备基本情况; (六)天气对空中交通服务的影响; (七)提供空中交通服务的基本情况; (八)不安全事件、搜寻援救事件; (九)违反规章和运行手册的情况等。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