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六百二十九条
第十八章 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无人驾驶航空器 / 第一节 无人驾驶自由气球
第六百二十九条
施放重型或者中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不得使其以低于300米的高度飞越城镇或者居民点的人口稠密地区或者与该次运行无关的露天人群上空。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十八章 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无人驾驶航空器 / 第一节 无人驾驶自由气球
施放重型或者中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不得使其以低于300米的高度飞越城镇或者居民点的人口稠密地区或者与该次运行无关的露天人群上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