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六百一十八条

第十七章 空中交通管制容量和空中交通流量管理 / 第二节 空中交通流量管理

第六百一十八条

飞行前流量管理是指当发生恶劣天气、通信导航监视设施故障、预计扇区或者区域流量超负荷等情况时,采取改变航线、改变航空器开车、起飞时间等方法,疏导空中交通,维持正常飞行秩序的系列行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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