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六百一十三条
第十七章 空中交通管制容量和空中交通流量管理 / 第一节 空中交通管制容量
第六百一十三条
当发生影响公布的空域或者机场容量的事件时,应当适时降低相关空域或者机场的容量。如果事件是可以预知并重复出现的,应当事先确定发生此事件时的预期容量。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十七章 空中交通管制容量和空中交通流量管理 / 第一节 空中交通管制容量
当发生影响公布的空域或者机场容量的事件时,应当适时降低相关空域或者机场的容量。如果事件是可以预知并重复出现的,应当事先确定发生此事件时的预期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