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五十九条
第二章 机构与运行管理 / 第八节 空中交通管制岗位的工作制度
第五十九条
管制员上岗前,管制单位应当进行岗前准备,内容包括: (一)了解、掌握管制员身体、思想、技术状况,合理安排班组资源; (二)了解、掌握本管制区天气情况及发展变化的趋势; (三)了解、掌握本管制区的使用空域情况、流量管理情况和空中交通情况; (四)了解、掌握使用管制设备的工作情况; (五)提出本次值班工作的注意事项。 管制员不适合从事相应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工作时,应当主动报告。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