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 第五百七十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五百七十条第十六章 空中交通运行保障设施 / 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五百七十条机场塔台的位置和高度应当能够使管制员有效地观察到由其提供管制服务的机场及周边范围。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