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五百四十八条

第十四章 协 调 / 第三节 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协调

第五百四十八条

在已设立进近管制单位的机场,如果全部进近过程在目视气象条件下进行,区域管制单位经与进近管制单位协调同意后,可以直接放行航空器至塔台管制单位。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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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五百四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