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五百二十三条

第十三章 飞行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 / 第二节 告警服务

第五百二十三条

当管制单位获悉或者相信某航空器已受到非法干扰,不得在陆空通信中提及此状况。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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