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 第五百一十七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五百一十七条第十三章 飞行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 / 第二节 告警服务第五百一十七条告警服务由民航局指定的管制单位提供,并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公布。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