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四百八十四条
第十二章 复杂气象条件和特殊情况下的空中交通管制 / 第五节 飞行能力受损情况下的管制
第四百八十四条
最低油量表示航空器燃油油量已达到不能再耽搁的状态。最低油量非指紧急状况,仅表示如果再出现不适当耽搁很可能发生紧急状况。当航空器报告最低油量时,管制员应当: (一)若航空器报告“最低油量”或者所称低燃油情况不十分明确时,管制员要与航空器驾驶员证实是否宣布“最低油量”或者“紧急油量”,了解航空器剩余油量可飞时间; (二)及时向航空器驾驶员提供本区域、相关的机场航空情报和飞行气象情报以及本区域空中交通信息; (三)根据航空器驾驶员请求,提供就近可用机场所需航空情报和飞行气象情报; (四)尽可能保障航空器按照计划航迹飞行,减少不必要的飞行延迟和等待,防止航空器进入“紧急油量”状态; (五)及时将该航空器“最低油量”状况通报给将要移交的下一管制单位。 紧急油量通常指:根据机长的判断,由于航空器低油量状况而需要直飞落地机场的情况。宣布低油量紧急情况明确地声明航空器需要管制单位优先处置。当航空器报告紧急油量时,管制员应当: (一)立刻与航空器驾驶员证实是否宣布“紧急”或“遇险”,了解航空器剩余油量可飞时间; (二)及时向航空器驾驶员提供本区域、相关机场的航行情报与飞行气象信息及空中交通信息; (三)根据航空器驾驶员请求,提供所需的机场航行情报和飞行气象情报; (四)按照紧急情况处置的有关规定提供优先服务,组织其他航空器避让,为航空器缩短航程、使用有利飞行高度、减少油耗提供帮助,并且避免管制原因造成的等待、延迟与复飞; (五)结合航空器申报的领航计划报及其飞行进程动态信息,利用航空器位置报告和雷达等监视手段跟踪掌握航空器位置; (六)及时将该航空器“紧急油量”状况通报给将要移交的下一管制单位及运行中相关的航空器; (七)询问机上人数和有无危险品,通知着陆机场有关保障单位和搜寻援救单位做好相应准备。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