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四百八十条
第十二章 复杂气象条件和特殊情况下的空中交通管制 / 第五节 飞行能力受损情况下的管制
第四百八十条
发动机部分失效的航空器进近着陆时,管制员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一)在航空器着陆前,通知有关保障单位做好相应准备; (二)空出该航空器占用的及其以下的高度,禁止其他航空器和与援救无关的车辆在受影响的机动区内活动; (三)允许航空器在有利的高度飞向着陆机场。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十二章 复杂气象条件和特殊情况下的空中交通管制 / 第五节 飞行能力受损情况下的管制
发动机部分失效的航空器进近着陆时,管制员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一)在航空器着陆前,通知有关保障单位做好相应准备; (二)空出该航空器占用的及其以下的高度,禁止其他航空器和与援救无关的车辆在受影响的机动区内活动; (三)允许航空器在有利的高度飞向着陆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