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四百七十九条
第十二章 复杂气象条件和特殊情况下的空中交通管制 / 第五节 飞行能力受损情况下的管制
第四百七十九条
航路飞行中,航空器驾驶员报告部分发动机失效时,管制员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一)了解航空器驾驶员意图; (二)提供就近机场的资料和有关的飞行情报; (三)如果航空器不能保持原指定高度继续飞行,及时调配其他有关航空器避让; (四)航空器不能保持最低安全高度,又不能飞往就近机场着陆,航空器驾驶员决定选择场地迫降时,管制员应当记录所知该航空器最后位置和时间,尽可能了解迫降情况和地点,并按照搜寻和援救的程序开展工作。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