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四百七十五条
第十二章 复杂气象条件和特殊情况下的空中交通管制 / 第三节 陆空通信联络失效
第四百七十五条
因磁暴影响失去陆空通信联络时,管制员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一)通知有关管制单位使用各种波道,特别是甚高频,设法与航空器联络; (二)使用雷达监视航空器飞行; (三)通知航空器使用甚高频与同航路或者邻近的航空器沟通联络或转发信息,通报情况,并严格保持规定的高度层飞行; (四)暂时停止航空器起飞; (五)建议飞越的航空器在本机场或者就近机场着陆。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