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四百四十二条
第十一章 雷达管制 / 第十一节 雷达情报服务
第四百四十二条
如果二次雷达高度未经证实的两架航空器位置上逐渐接近,应当通知航空器驾驶员有相撞危险,并说明该高度信息未经证实。如高度已经证实,该情报应当清楚地发给航空器驾驶员。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十一章 雷达管制 / 第十一节 雷达情报服务
如果二次雷达高度未经证实的两架航空器位置上逐渐接近,应当通知航空器驾驶员有相撞危险,并说明该高度信息未经证实。如高度已经证实,该情报应当清楚地发给航空器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