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四百二十五条

第十一章 雷达管制 / 第七节 进近和区域雷达管制服务

第四百二十五条

进近雷达管制区是连接区域管制区和机场塔台管制区之间的空间。进近雷达管制的任务是用于引导进场的航空器,使其从航路阶段过渡到可以利用机载和地面设备进入最后仪表进近的某点或者监视雷达进近、精密雷达进近、目视进近的某点;用于引导离场的航空器使之离开机场塔台管制区后尽快到达巡航高度层,或者缩短飞行航径,简化离场程序。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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