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四百一十三条
第十一章 雷达管制 / 第六节 雷达引导
第四百一十三条
根据雷达引导区域内障碍物的分布和标高,雷达引导区域可以划分为若干个雷达引导扇区。确定雷达引导扇区的大小、形状和位置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航空器机动飞行对区域范围的需要; (二)障碍物对飞行的影响; (三)空中交通的分布; (四)简单和安全地实施雷达引导的需要; (五)方便地在管制扇区之间移交航空器的需要。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十一章 雷达管制 / 第六节 雷达引导
根据雷达引导区域内障碍物的分布和标高,雷达引导区域可以划分为若干个雷达引导扇区。确定雷达引导扇区的大小、形状和位置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航空器机动飞行对区域范围的需要; (二)障碍物对飞行的影响; (三)空中交通的分布; (四)简单和安全地实施雷达引导的需要; (五)方便地在管制扇区之间移交航空器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