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 第四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空中交通管理的目的是有效地维护和促进空中交通安全,维护空中交通秩序,保障空中交通顺畅。空中交通管理包括空中交通服务、空中交通流量管理和空域管理。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