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 第三百八十六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三百八十六条第十一章 雷达管制 / 第二节 航空器二次监视雷达应答机使用和高度确认第三百八十六条航空器由目视飞行规则飞行转为仪表飞行规则飞行时,管制员应当为配有机载应答机的航空器指定适当的编码。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