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三百四十四条

第七章 机场和进近管制服务 / 第九节 目视进近

第三百四十四条

将目视进近航空器通信移交给塔台管制单位时,应当保证能够及时发布着陆许可或者其他管制指令及通报重要交通情报的要求。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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