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三十三条第二章 机构与运行管理 / 第四节 空中交通服务应急预案第三十三条管制单位处置突发事件时,应当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管制员应当依据空中交通服务应急预案的操作程序进行处置。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