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三十一条
第二章 机构与运行管理 / 第四节 空中交通服务应急预案
第三十一条
管制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空中交通服务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工作程序。空中交通服务应急预案应当与国家或者民航行业其他应急预案相互协调。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机构与运行管理 / 第四节 空中交通服务应急预案
管制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空中交通服务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工作程序。空中交通服务应急预案应当与国家或者民航行业其他应急预案相互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