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 第三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统一管理全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工作,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工作。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