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二百九十三条

第七章 机场和进近管制服务 / 第四节 离场管制

第二百九十三条

当可预计航空器延误将超过30分钟时,塔台管制单位应当尽可能通知航空器驾驶员。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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