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 第二百九十三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七章 机场和进近管制服务 / 第四节 离场管制第二百九十三条当可预计航空器延误将超过30分钟时,塔台管制单位应当尽可能通知航空器驾驶员。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