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二百七十六条
第七章 机场和进近管制服务 / 第二节 机场机动区内目视管制信号
第二百七十六条
塔台管制员应当按照规定光度级别或者航空器驾驶员的需求,通知机场灯光管理单位配置机场进近和跑道灯光的强度。机场进近和跑道灯光系统的强度配置见附件6《机场进近和跑道灯光系统强度》的规定。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机场和进近管制服务 / 第二节 机场机动区内目视管制信号
塔台管制员应当按照规定光度级别或者航空器驾驶员的需求,通知机场灯光管理单位配置机场进近和跑道灯光的强度。机场进近和跑道灯光系统的强度配置见附件6《机场进近和跑道灯光系统强度》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