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二百六十五条

第七章 机场和进近管制服务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百六十五条

塔台管制员观察到或者收到航空器出现不正常状态的报告时,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相关航空器。 航空器出现不正常状态包括起落架没有放下或者部分放下,航空器的任何部位出现不正常的烟雾及其他影响航空器正常运行的情况。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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