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二百五十九条
第七章 机场和进近管制服务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百五十九条
塔台管制员应当目视持续观察机场机动区内航空器、车辆、人员活动,以及起落航线和机场周边航空器的活动。在低能见度情况下,可使用监视设备加强观察。 塔台管制员应当注意观察跑道附近及其邻近滑行道上航空器、车辆和人员的位置及其对起飞和着陆航空器的影响,确认起飞或者着陆时跑道上无其他航空器和障碍物。 针对管制员无法目视或者借助设备持续观察机场机动区内航空器、车辆、人员活动的区域的情况,管制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