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二百四十条
第六章 管制间隔的方法和标准 / 第四节 目视飞行水平间隔
第二百四十条
航空器按照目视飞行规则飞行应当符合以下气象条件:航空器与云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500米,垂直距离不得小于300米;高度3000米(含)以上,能见度不得小于8千米,高度3000米以下,能见度不得小于5千米。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管制间隔的方法和标准 / 第四节 目视飞行水平间隔
航空器按照目视飞行规则飞行应当符合以下气象条件:航空器与云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500米,垂直距离不得小于300米;高度3000米(含)以上,能见度不得小于8千米,高度3000米以下,能见度不得小于5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