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二百四十条

第六章 管制间隔的方法和标准 / 第四节 目视飞行水平间隔

第二百四十条

航空器按照目视飞行规则飞行应当符合以下气象条件:航空器与云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500米,垂直距离不得小于300米;高度3000米(含)以上,能见度不得小于8千米,高度3000米以下,能见度不得小于5千米。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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