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一百九十八条
第五章 一般规则 / 第十八节 机载防撞系统
第一百九十八条
航空器驾驶员应当将机载防撞系统的以下信息及时通报管制员: (一)航空器驾驶员认为必要的交通咨询信息情况; (二)航空器驾驶员按照决策信息所采取的机动飞行情况; (三)冲突已经解除的情况。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一般规则 / 第十八节 机载防撞系统
航空器驾驶员应当将机载防撞系统的以下信息及时通报管制员: (一)航空器驾驶员认为必要的交通咨询信息情况; (二)航空器驾驶员按照决策信息所采取的机动飞行情况; (三)冲突已经解除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