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 第一百九十三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五章 一般规则 / 第十七节 通用飞行及训(熟)练飞行的管制和指挥第一百九十三条飞行指挥员应当熟悉管制规则和航空器性能。飞行指挥员由航空公司或者飞行院校指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