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第五章 一般规则 / 第十七节 通用飞行及训(熟)练飞行的管制和指挥

第一百八十八条

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在组织各类飞行活动时,应当制定安全保障措施,严格按照批准的飞行计划组织实施,并按照要求报告飞行动态。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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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