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 第一百七十八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五章 一般规则 / 第十四节 位置报告第一百七十八条管制员可以随时要求在航路和航线上飞行或者进离场的航空器报告位置和飞行情况。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