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一百五十九条

第五章 一般规则 / 第十节 自动终端情报服务

第一百五十九条

航空器与提供管制服务的管制单位建立了通信联络时,应当表明已收到通播。当证实收到现行通播中的情报,管制单位则不需要再向该航空器直接发送通播中的情报,但是管制单位仍然需要向航空器提供高度表拨正值。 当发现航空器收到的通播不是最新的时,管制单位应当及时将任何需要更新的情报内容发送给航空器或通知机组收听最新的通播。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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