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 第一百四十四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五章 一般规则 / 第八节 高度表拨正和过渡高度第一百四十四条军用、民用航空器在同一机场同时飞行的,必须统一航空器上气压高度表拨正时机和拨正值。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