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 第一百三十八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五章 一般规则 / 第七节 气象情报第一百三十八条接到重要气象情报和特殊天气报告后,如果预计在本区内飞行的航空器可能会受到该天气的影响,管制单位应当向可能会受到影响的航空器及相关管制单位进行通报。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