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一百二十四条

第五章 一般规则 / 第四节 管制员的执勤

第一百二十四条

管制岗位执勤时间是指管制员为了完成管制单位安排的管制工作,从到达相应管制岗位开始,到完成岗位工作离开时刻为止的连续时间段。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一百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