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十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十二条组织与实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工作,应当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遵循集中统一、分工负责、协调高效、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