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十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二条

组织与实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工作,应当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遵循集中统一、分工负责、协调高效、优质服务的原则。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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