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十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在临时飞行空域内进行通用航空飞行的,由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负责组织实施,并对其安全负责。在起降点飞行的组织指挥,由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负责。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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