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十五条

第二章 听证的组织

第十五条

公开举行的听证会设记者席。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新闻媒体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者随机抽取。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邀请新闻媒体采访听证会。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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