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航道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4号) / 第八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航道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4号)第八条第二章 建设程序管理第八条航道建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建设程序的规定进行。政府投资航道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企业投资航道建设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