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属地管理、依法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