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和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被投诉至司法行政机关的,由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会同被投诉的群团组织参照本办法处理。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