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章 调查处理第二十条被投诉人应当配合调查工作,按要求如实陈述事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提供虚假、伪造的材料或者隐匿、毁损、涂改有关证据材料。 被投诉人为法律援助人员的,其所在的单位应当配合调查。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