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第三章 组织实施第十二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监管评级复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参评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管评级最终结果,并将监管评级最终结果反馈各金融监管局。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