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确认。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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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