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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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第三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